毕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日期:2024-10-10     浏览:36     评论:0    
核心提示:毕节市人民政府发布《毕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推动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和垃圾焚烧厂处理工艺改造升级,更新改造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
 毕节市人民政府发布《毕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推动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和垃圾焚烧厂处理工艺改造升级,更新改造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设施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泥处理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等各类专用机械设备。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环卫车辆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全文如下:

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毕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4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

毕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抢抓政策机遇,加快推动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总目标和“两区一典范一基地”战略定位,聚焦七大领域设备更新和三大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带动的投资消费需求,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1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80%、60%;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2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报废汽车回收量、二手车交易量、废旧家电回收量均达到省增长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改造升级

推动工业设备更新改造。聚焦传统产业领域,重点推动电力行业持续推动燃煤机组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鼓励光伏、风电等企业更新高效光伏组件、逆变器等关键发电设备和技术先进的风电机组;推动煤炭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聚焦特色产业领域,重点推进玻璃、水泥、陶瓷等建材行业更新破碎机、磨机、除尘等设备;生态食品、酱香白酒等发酵行业实施萃取提取发酵工艺技改,更新蒸发器、离心机、新型干燥系统、连续离子交换等设备;轻纺服装行业更新缝纫机、锁边机、裁剪机、裁床、烫衣机、转杯纺纱机、自动络筒机等设备。聚焦新兴产业领域,重点推动现代化工产业更新老旧煤气化炉、反应器(釜)、精馏塔、压缩机、泵、换热器、储罐等设备及仪器仪表,加快更新采用高效催化的效率提升技术及节能技术等;装备制造行业更新冶炼、铸造、轧制、成型、焊接、制造生产等技术及装备;鼓励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电子信息领域等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加快布局服务先进产能的先进生产设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加快推进数字化升级。实施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聚焦酱酒、煤矿、化工、新材料、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分类推进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万企融合”大赋能行动,在工业领域培育一批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标杆项目,发挥融合标杆示范项目的示范带动效应。加快推动5G、千兆光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推动重点企业、开发区有线光纤、5G网络“双千兆”全覆盖。到2027年,累计建成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1个、省级数字化示范工厂项目10个、省级数字化示范车间25个。(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能源局)

推动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通过优化节能提效措施,鼓励企业通过建设能源管理中心、设备更新等方式,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企业能效水平。加强节水型企业创建,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淘汰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支持工业企业采取合适的措施开展污水回收循环利用。持续推进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建设,积极引进煤矸石等固废处理企业。深入开展绿色制造专项行动,推行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到2025年,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创建国家、省级绿色制造单位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提升重点领域安全水平。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利用先进适用安全应急装备进行更新改造,淘汰更新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提升设备安全水平。以开展三年治本攻坚行动为契机,积极推进矿山、化工、冶金、民爆等行业设备更新改造,督促指导重点企业持续落实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措施,对照实施标准规范改进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推广应用安全应急、消防系统、个体防护等领域先进可靠安全装备,推动应急救援装备更新换代。(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换代

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适应老龄化等需要,支持引导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和公共建筑电梯。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进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进行节能改造,在农村危房改造和房屋地震加固中,引导农户同步实施节能改造。因地制宜完善住宅区域消防设施、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等配套设施。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制冷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加大磷石膏、脱硫石膏等工业固废绿色建材应用。推进建筑施工设备更新,鼓励更新购置智能建造设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

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建立完善全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推进自来水厂及二次供水加压调蓄等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提升供水设施运行水平。加快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既有供热用户按热计量改造。持续实施燃气、市政供水、污水、排水等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到2027年,新建改造城乡生活污水收集管网450公里。推动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和垃圾焚烧厂处理工艺改造升级,更新改造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设施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泥处理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等各类专用机械设备。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环卫车辆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标准化更新建设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鼓励同步进行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提升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三)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

大力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宣传,推动设备更新改造;推进邮政快递车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电动化替代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推进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进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投入使用,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货车,在矿山、燃煤电厂等重点领域引导使用新能源重卡。推动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淘汰,促进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加快发展智慧交通和智慧物流,推动邮政快递业科学化智能化发展。到2027年,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以及出租车(含网约车)中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占比均达90%以上,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

(四)推动农业设备更新提质

持续用好中央、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制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对安全隐患大、能耗高的拖拉机、变型拖拉机、播种机、收获机具等农机具进行更新补贴。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激励作用,撬动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积极争取东西部协作资金、深圳帮扶资金、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支持农机装备发展,对未纳入购机补贴目录但对我市特色农业发展急需和区域内适用性强的机具纳入支持范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大力推广适应丘陵山区的绿色高效农机装备使用,围绕主要粮油作物打造28个农机化示范点,示范带动周边区域粮油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和农机具使用水平。不断提升粮食生产、储备、加工能力,推进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推动教学设备更新提级

遵循高职院校教学科研和实训教学设备生命周期规律,推动高职院校有序更新置换先进教学科研和实训教学设备、淘汰落后设备,逐步提升安全可靠水平。到2027年,推动我市高职院校符合条件的设备逐步更新完成,提升教学科研和实训教学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推动文旅设备改造升级

以3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星级饭店、主题乐园、文化旅游演艺场所、公共文化场馆等为主体,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推动观光游览设施、游乐设施、演艺设备、智慧文旅设备、文物文博设备、电影设备、高清超高清设备更新提升,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鼓励文化和旅游领域企事业单位运用自有资金积极进行设备更新,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七)推动医疗卫生设备更新提档

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医院和中医特色重点医院设备更新扩容,更新配置磁共振成像系统(MRI)、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检查(DSA)、医用直线加速器、手术机器人、体外膜肺氧合机(ECMO)等设备。推动市直医院更新换代高性能磁共振、彩超、胃肠镜等诊疗设备。推动县乡医院按有关标准更新配置除颤仪、呼吸机、血液透析、便携式彩超、转运监护仪、新生儿监护、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CT)、数字射线成像检测(DR)、全自动化分析仪等设备。推动市县医院按标准更新配置急救车辆和车载设备;推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更新配备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核酸提取仪、荧光定量PCR、冷链等设备;推动中心血站(血库)更新配备核酸检测设备、酶免分析仪、血型分析仪、生化分析仪及血液采集运输、制备、储存等设备。做好设备更新和病房改造需求底数摸排、参数需求论证和项目包装谋划工作,推动市直和县乡医院做好病房改造,提升二三人间病房比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八)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组织有条件的县(自治县、市、区)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的方式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在国家以旧换新补贴基础上,制定全市补贴措施,统筹中央、省、市有关资金,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鼓励成品油经销企业,通过加油优惠等方式,促进汽车换新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自用汽车贷款给予“零首付”和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优惠,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人行毕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毕节监管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九)开展家电以旧换新

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制定全市补贴措施,鼓励各县(自治县、市、区)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消毒柜、取暖器、饮水机、投影仪、空气净化器、冷柜、按摩椅、打印机、破壁机等产品,按照国家、省的标准执行以旧换新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着力加大补贴力度。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推动家电售后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

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引导企业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积极培育绿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对购买绿色智能家居的消费者优先给予补助。鼓励企业推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验式、交互式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家装企业让利,推动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等,促进居住社区品质提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十一)推动景区餐饮住宿消费品“焕新”

制定补贴措施,支持在重点4A级以上景区、景点周边餐馆、民宿、农家乐等开展相关家电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家居等局部升级改造和适老化改造,以“政府补贴一点、商家让利一点、平台补助一点”原则给予优惠,以2个5A级景区(织金洞、百里杜鹃)为试点,并逐步向市内其他景区、景点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十二)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

完善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创新推广“回收+换新”“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回收模式,鼓励引导回收企业在乡镇、村建立农业机械集中回收点。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鼓励公共机构对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借用、调拨、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鼓励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线上平台处置和更新采购废旧设备产品。鼓励市内外有资质的家电回收企业经营主体在毕节新增或开设家电回收企业。到2027年,新增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5个以上、集中分拣处理中心1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

(十三)建立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

推动电商企业建设二手商品交易平台,鼓励开展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闲置物品交易。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积极培育有资质认定的二手车出口企业,推动有条件的汽车经销商拓展二手车海外市场。加强二手车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到2027年,培育省级诚信示范企业1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四)推动设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推进矿山机械等领域设备再制造。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五)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推进毕节市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试点城市建设,推广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先进技术,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提质改造,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高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在废金属、废弃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等领域开发应用智能化拆解、精细分选及再生利用技术装备。拓宽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大力发展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产业,加强锂、铝、磷、稀贵金属等战略性资源的回收利用。到2027年,累计回收利用报废机动车3万辆、废家电30万台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社)

(十六)加强标准执行及能力建设

严格执行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加强质量基础能力建设。执行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品产品技术标准及绿色设计标准、再生资源回收等标准。推动各项标准实施,加强监管执法。围绕实施标准提升行动,配套更新完善检验、检测、监测等设施设备,加强专业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财税政策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四化”基金等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用好中央和省安排的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和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以及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持续落实好老旧营运船舶更新补贴。用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责任单位:市联席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严格执行《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号)及中央、省有关贴息政策,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积极向金融机构推送有关企业名单和项目清单,引导金融机构一对一进行融资对接,做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宣传,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有效满足制造业信贷需求,力争实现制造业贷款特别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稳定增长。引导金融机构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信贷资源向绿色信贷领域倾斜,加强对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责任单位:人行毕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毕节监管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创新支撑

深入实施六大重大科技战略行动和向科技要产能专项行动,开展大数据电子信息、现代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开展技术交易,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加快项目推进实施

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围绕工业、能源、建筑、市政、交通、农业、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改造、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业技术装备、废旧产品设备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建立重点项目库,持续动态谋划储备项目。支持项目合理的用地、用能、环境等需求,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快项目推进实施,推动重点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联席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

(五)强化组织实施

建立市级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压实行业领域工作责任,做好检查评估,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市直有关部门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县(自治县、市、区)及本行业做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谋划、实施、监管、验收等工作,加强监管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各县(自治县、市、区)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抓好落实。市直各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介绍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具体工作安排和政策举措,使更多企业和消费者知晓优惠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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